終究,房子還是賣了,這幾個月,我常想起「家」的意涵與象徵。
先說說我在台北的「家」吧。那是一個眷村與違建共構的小山城,每天我都會爬上一段如九份般的小階梯,回到約略十坪大的平房裡。
對門住的是從印度南端Tamil省來的博士生,沿著階梯上來的兩戶,是從南京與上海來的姜伯與趙伯,另一端的階梯,住著阿美族的原住民阿姨,之前底下眷村還沒搬的時候,巷口長椅總坐著五、六個老人家閒話家常,回家或出門的路上,不管見著了誰,都得打聲招呼聊上幾句。
這裡的動物也不少,曾經有幾隻螢火蟲不小心和我進了家門;小雨蛙跑進來被角落的髒汙弄的全身灰撲撲的模樣很讓人心疼;野貓不時會晃過後門透著紗窗看我在做什麼;姜伯養的小黑,很喜歡跟著太陽走,幾次開門差點撞到牠,原來,陽光正灑在門口,把牠晒的油黑閃亮。
這是我在台北的「家」,安靜、邊陲、方便,卻讓人有安全感的角落。
原以為,住在如此美麗的地方,就足以讓人心滿意足,但聽到台南的房子要賣掉,還是忍不住難過了起來。
那些每次搬家捨不得丟卻因沒有立即要用而搬回老家的東西,一下全沒了落腳地;那些以為一輩子可以很安心的放在那邊的書啊信件啊文件啊,全都得悉心整理重新安置;那些你知道自己不會用到卻總是喜歡每次回家發呆坐在床邊看著的畢業紀念冊、獎狀、獎牌,全都得被大搬移。
我挪動著他們,手上沾滿灰塵,我喜歡這些灰塵,彷彿這些東西就是應該要蒙上一層薄薄的膜,讓每次拿出都像挖寶,然後再輕輕、很珍惜的,把身上的塵埃慢慢摸掉。
老實說,處理這種事情應該是要很有情調,包裹上某種思念或懷舊,一個一個慢慢來的。當需要一大批一大批處理,竟會有種不知如何安置的迷糊感。於是,便帶著恍惚與硬是狠下心來的斷捨離,打包、裝箱、用麥克筆寫下:捐贈、送人、留下。
然後封起。
那些你以為不會變的安心,終究還是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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